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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道主义补偿到承担主要责任,用专业和态度赢得认可

【返回上一页】 发布时间: 2023-04-06

2023年4月6日,我所况明律师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一份锦旗,深表感谢和荣耀。况明律师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一直以来都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服务,用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帮助当事人处理各种法律问题,让他们得到了合法权益的保障。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周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先后在苏州多家医院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后,在苏州某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并聘请了护工护理。2022年4月2日周某某在康复医院因食用青团子发生卡噎、窒息,后抢救无效离世,事故发生后周某某家属聘请了我所况明律师代理此案,并参与司法局有关部门对该案的调解,调解过程护理公司和医院认为周某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故,不愿意承担责任,仅表达愿意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进行适当的补偿,因各方对责任承担存在分歧,况明律师代理周某某的继承人将护理公司及医院起诉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代理观点:


该案难点在于周某某在康复医院期间食用青团子致死,到底是属于意外事��,还是属于护理公司和医院未尽到护理职责构成侵权,以及责任大小的划分。对此代理人查阅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检索了大量的类案判例,有部分判例认为医院和护理公司没有责任或是次要责任,亦有部分判例认为医院和护理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案的证据和事实情况,代理人主张护理公司承担主要责任理由主要包括:护理公司委派的护工不专业对周某某是否能够进食青团子、如何进食青团子、进食多少合适,没有风险的告知和认识;护工未依护理协议约定帮助或协助周某某进食以及事故发生后通知抢救不及时等理由,并对不属于意外事故进行了说理分析,本案周某某的死亡不属于意外事故,本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悲剧:首先,不切块且大量食用粘性很高的青团子对于做过气管切开手术的且已经70岁的周某某来说,发生卡噎、窒息的可能性极高,是可以预见的;其次,对于周某某的发生卡噎致死,被告没有尽到应当和能够尽到的注意,体现在一是被告作为专业护工能够提示或阻止其食用粘性很高的青团子但没有提示和阻止,二是应当将青团子切块、少量进食但没有做,三是应当在一旁帮助进食但却离开不在现场,四是应当及时发现卡噎通知医生但没有,是走廊病友告知从隔壁病房出来的护士,导致没有及时救治。


案件结果:


该案经两次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在结合双方的举证质证、庭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多轮调解,最终在被告护理公司及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的基础之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从最开始在司法部门只愿意人道主义补偿到庭后愿意承担主要责任的变化,少不了代理律师的大量付出。周某某的继承人于2023年4月2日已经收到全部的赔偿款项,当事人对况明律师专业尽责的代理工作表示高度的认可和感激,特地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况明律师简介:



况明律师自2011年起执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细致负责,主要执业领域在知识产权、公司法等民商事领域,擅长诉讼类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公司法纠纷及知识产权诉讼纠纷,其他非诉类型案件包括:企业法律顾问、股权和资产并购等,曾服务过:领先未来集团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联系电话:1870136719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