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_苏州律师事务所
惠诚要闻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惠诚要闻

律斋自蕴法真义,鲁苏共话胜诉情

【返回上一页】 发布时间: 2022-05-30

律斋自蕴法真义,鲁苏共话胜诉情

          ——我所张尧律师再收获一面锦旗


 

兰陵古道一天晴,山色青青马首迎。

美酒临觞怀李白,雄文佩笔访荀卿。

村村鸡犬同豳国,户户弦歌近武城。

停辔观风民物好,与农闲话劝春耕。

                         ——清·邵士《过兰陵》

 

 

苏州好,葑水种鸡头,莹润每疑珠十斛,柔香偏爱乳盈瓯,细剥小庭幽。

 

                                              ——清·沈朝初《忆江南》

 

 

 

一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的案件将分别在枣庄和苏州两地近15年未曾谋面的两个老同学再次联系在一起。

2021年10月底的一天,我律所张尧律师在去上海某地参与法院现场勘验工作的途中接到老同学张宏源的电话。简短的电话沟通后,张律师大体知悉了案件的脉络。

案件起源于2016年5月份,张尧律师同学的父亲为了其儿子张宏源结婚所需新房,与被告二朱某某、被告三田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被告二朱某某与被告三田某某的位于临山某小区的房屋出售给其,并约定了相应的转让价格。后续在该房屋内,张律师的同学举办了结婚典礼,后来其一家人一直长期在该房屋内居住至今。其父亲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多次、持续积极联系被告二与被告三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但因两被告欠下巨额债务,长期无法联系到,故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事有凑巧,因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多起起诉该两被告的债权人,或因起诉诉讼保全,或因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均对该案涉房屋进行了查封。截至联系到我律所张尧律师止,该房屋存在一笔查封登记,三笔轮候查封,当事人自己进行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在经历了两轮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成功,最后一轮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失败后,当事人最终选择了向我所律师求助。

因我律所张尧律师在此之前代理过涉房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类案件,所以当即建议当事人把握最后的10多天时间(法律规定,必须自异议申请裁定驳回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流程。

在经过10余天跨越鲁苏两地紧张频繁的电话往来,我所张律��指导当事人之子张宏源积极搜集整理了包括购房全部书面材料、入住缴纳物业费、案涉房屋内结婚实况照片、固定售房中介与介绍人的谈话笔录等证据,组织、罗列、布局好证据链与证据体系(在此需对于当事人之子张宏源的全程不辞辛苦的配合予以肯定和称赞),利用网络立案的特点节省了时间,同时也为准备起诉材料争取了黄金时间。

成功立案后的一个月后,收到法院开庭的传票。因是异地开庭,张律师在到现场开庭前做足了准备,针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类案件的特殊性、少发性、复杂性的特点,张律师检索了该管辖法院及该承办法官审理相关案件的情况,发现本案竟是该管辖法院受理的首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案件,而该承办法官多以审理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类案件为主,故张律师当机立断采取“类案检索影响个案”的思路,整理了包括自己代理的苏州工业园区首例涉独立产权车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在内的5个典型判例,同时将本案需要的法律条款单独逐项梳理,开庭时一并提交给了承办法官。

最终按照我律所张尧律师的代理思路,仅仅抓住“权利优位原则”、“权利形成序位原则”、“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或转移资产的主观故意”、“原告无过失原则”、“涉案房屋实际居住并形成了稳定的居住状态与习惯”等相关核心要点逐一庭审阐释、辩论并及时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我律所事务所张尧律师的代理意见,该代理案件全案胜诉。当事人为表示谢意,特意订做了锦旗从山东枣庄邮寄至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作为山东人的张尧律师再谈代理此案异地开庭的经历时常自语:司法常存区域特色是为法治仍在路上的体现,律师常存知识危机感是法律人应对“司法区域特色”的利剑。

少陵野老云:“齐鲁青未了”。张尧律师期待着在山东下一个具有特色的案件,为“鲁苏情未了”再添浓墨!


  

 

 

 

张尧律师简介

 

【张尧律师】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资质和荣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苏州市山东商会法律顾问,苏州市山东商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金管家家族办公室创始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以来,个人独著论文《特色小镇建设投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以PPP项目融资风险分配与防控为视角》获得2017年度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办的“特色小镇’建设法律服务创新与经验”优秀奖并载入苏州市律师协会主编的《苏州市律师优秀论文集萃》,个人独著论文《“大云物智”视域下的劳动关系研究——以网约车为分析对象》载入“第三届长三角劳动法律师论坛” 论文汇编集并受邀参会做主论坛报告,个人合著论文《法治语境下营商环境的优化探颐——以张謇经济法观念为研究蓝本》荣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法学会、南通大学、张建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张謇公司治理理念与营商环境优化”主题征文评比三等奖并载入论文汇编集。个人代理的典型案件《从王某某与章某某离婚案看拆迁安置房分割》在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举办的“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中荣获优秀奖。个人代理的典型案件《从陈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看不动产执行异议问题》在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举办的“以案释法”案例征集活动中荣获三等奖。截至目前,知网可查询到个人独立发表的法学论文达20篇。

【擅长领域】

擅长于各种类型的常见民商事纠纷、经济纠纷、家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及股权架构、公司运营中法律风险规避、公司刑事犯罪等公司相关法律事务。